据澎湃新闻等综合报道 庞莱臣(1864-1949)是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其“虚斋”收藏的历代名画以质量精湛、体系完整著称,被誉为“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
20世纪50年代,庞莱臣后人曾向南京博物院等多家国有文博机构捐赠了大量珍贵古代书画,而其中,捐赠最多的当属南京博物院,共有137件(套)之多,一些古代名迹已成为这些机构的镇馆之宝。
但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年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让人不可思议。
前不久,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一纸诉状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质疑捐赠的这一名画何以从南京博物院流向艺术拍卖市场,要求南博返还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在南博“消失”的捐赠古画。
仇英《江南春》现身北京拍卖场
2024年10月,庞叔令就137件(套)(含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藏品是否得到妥善保管、流向等有关情况,致函南京博物院,要求其将所有137件(套)古画制作详细说明及清单,并将藏品逐一当面展示,确定所有文物现状,但当时南京博物院对于庞叔令的要求,未做任何答复。
2024年10月10日,庞叔令正式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博物院履行庞家捐赠文物告知义务。庭审中,南京博物院一度以“不是捐赠人本人”为由,质疑庞叔令的诉讼资格。
“但法院最终认定,我们庞家有权知晓。”庞叔令说。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安排庞叔令查验全部捐赠藏品原件,并就缺失藏品的流转情况予以说明。
然而,就在约定查验日临近前,一个戏剧性的发现让庞家人措手不及。“还没去看之前,我们突然获悉,北京某拍卖公司5月份的春拍图录上,赫然出现了那幅明代仇英《江南春》!8800万元起拍!”庞叔令形容当时的感觉是“找天找地都找不到,最后这幅画自己出来了。”
庞叔令遂立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拍卖公司后对该拍品作了撤拍处理。
捐赠作品中有5件古画不知去向
2025年6月28日,庞叔令依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5)苏0102民初1397号《民事调解书》,前往南京博物院核验137件(套)藏品原件,发现其中有5件古画无法看到。
“不知去向的一共是5件古画,连《江南春》在内,还有另外四件古画,不知去向。”她说。除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外,还有北宋赵光辅《双马图轴》、明代王绂《松风萧寺图轴》、清初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清代汤贻汾《设色山水轴》。
2025年7月3日,南京博物院发文告知庞叔令捐赠的上述五件藏品系伪作,已将上述五件捐赠藏品剔除藏品序列,并对藏品原件进行划拨、调剂处理。
但是,南京博物院并未提供这五件古画明确的划拨、调剂去向等材料,也未给予答复。
庞氏后人认为不存在伪作
庞增和于1958年12月亲自誊写的庞家捐赠清册中,就有明代仇实父(即仇英)的《江南春》图卷。
“我的曾祖父庞莱臣为近现代中国南方最著名的收藏家。庞家捐赠的文物现存于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院、苏州博物馆,并有不少文物为各家博物馆镇馆之宝。我父亲与我于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的文物,都是珍品,不存在伪作,但南京博物院擅自认定五件藏品系伪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曾祖父及父亲的声誉。其如果认为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共同确认文物真伪。”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南博确定不收藏,我们有权将其收回。”庞叔令说。
“最关键的是,对于明代《江南春》图卷等五件古画被划拨、调剂后的具体去向,南京博物院在庭审中未能作出明确说明。一幅曾被标注为‘假’的仇英《江南春》图卷,如何出现在北京某知名拍卖公司2025年春拍的图录上?其余四件画作又流通到了何处?这些问题在法庭上依然成谜。”庞叔令说。
由于南博未能提供画作下落的有效证据,庭审未能达成实质调解。2025年12月16日,庞叔令签署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上述五件藏品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
各方回应、评说
南京博物院最新回应
2025年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发布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有关媒体关于“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为何现身拍卖市场?”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
2024年11月以来,我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赠与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1959年1月,我院正式接收庞增和先生(庞叔令女士父亲)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报道中提及的5幅争议画作,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20世纪90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配合该案件审理,深入核查该5幅画作的去向,如果发现当年处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捐赠物品和馆藏文物的规范管理。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尚待进一步查证。
江苏省文旅厅就此事表态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2月18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此事“目前在调查中,有最新进展会对外公布”。相关人员表示,江苏省文旅厅已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
捐赠人代理律师尹志军认为
从20世纪60年代鉴定为“伪作”到20世纪90年代决定划拨、调剂,直至2001年销售,跨越了三四十年,其间庞家人毫不知情。庞叔令作为捐赠方的后人,有权知道捐赠品是否被妥善保存、被鉴定为“伪作”的5件书画具体流向何方。南博在作出“划拨、调剂”决定时更应当主动告知,如果确需处置藏品,也应当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南博代理律师张涵认为
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法律亦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庞叔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捐赠时所有权已经属于博物馆了,就算退也是退给博物馆,所以博物馆有权处置。”
业内人士看法
北京拍卖界的一位资深收藏顾问表示,根据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于古书画鉴定难度极大,一般约定拍卖行不承担画作真伪的责任,买家可在预展环节自行鉴定。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的一大焦点就是艺术品市场应关注拍品来源是否正规。南京博物院必须有清晰证据证明这幅画作出库时合规合法,否则这幅画不仅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而且应当依法追回。
12月19日,观复博物馆创办人、文化学者马未都发视频谈此争议。他称,所有的捐赠者理应受到尊重,这个尊重就包括你认可的捐赠,即便你认为这个东西不真,那依然是研究品,因为博物馆不一定所有东西都是真实东西向公众展示,还有很多资料性的东西,甚至比真品还重要。
(据新华社报道、马未都视频号等)